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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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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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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張石高速公路張家口段K57+220-K91+249路面病害治理工程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關于張石高速公路張家口段K57+220~K91+249路面病害治理工程方案設計文件的批復》(冀高開養〔2024〕243號),招標方案已經河北省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監督局核準,核準文號:冀交招核字[2024]E02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張家口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張家口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雙信封形式。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采用“雙盲”形式評審。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張石高速公路張家口段。
2.1.2項目概況:
2.1.2.1路面病害治理
(1)整體銑刨張石高速公路張家口段K57+220~K91+249雙向行、超車道和互通、服務區出入口加寬段路面表面層,回填材料采用4厘米厚ARHM-13橡膠改性瀝青混凝土,面積為492,343平方米;對于局部下承層病害,銑刨中面層后回鋪5厘米厚ARHM-20橡膠改性瀝青混凝土,面積為19202平方米。表面層和中面層層間撒布橡膠改性瀝青防水黏結層,中面層和下面層層間灑布SBR改性乳化瀝青粘層。(2)對K84+300中橋張家口臺等8處橋頭跳車病害進行調平處治,表面層和調平層回填材料均采用ARHM-13橡膠改性瀝青混凝土,面積為6720平方米。表面層和調平層層間撒布橡膠改性瀝青防水黏結層,調平層和下承層層間灑布SBR改性乳化瀝青粘層。
2.1.2.2橋面病害治理
對張石高速公路張家口段K57+220~K91+249范圍內的洋河大橋等22座橋梁橋面鋪裝,整體銑刨行、超車道路面表面層,回填材料采用4厘米厚ARHM-13橡膠改性瀝青混凝土,面積為38259平方米。對于存在病害的下面層,銑刨后回鋪5厘米厚ARHM-20橡膠改性瀝青混凝土,面積為3341平方米;對局部松散的水泥混凝土鋪裝進行鑿除,采用C50水泥混凝土重新澆筑。表面層和下面層層間、下面層和水泥混凝土鋪裝層間撒布橡膠改性瀝青防水黏結層。
2.1.2.3標線恢復
恢復路面車道邊緣線、車道分界線、橫向減速標線等路面標線,其中普通熱熔反光型標線35139 平方米,熱熔凸起型標線 629 平。
2.2招標范圍:張石高速公路張家口段K57+220-K91+249路面病害治理工程施工圖設計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交)工驗收、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全部相關工作。
2.3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為1個標段。
2.4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7月,設計周期10日歷天,施工期40日歷天,缺陷責任期12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滿足本招標公告附件1中所要求的資格審查條件,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1)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均不含分公司)及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參加投標。(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成員總數不得超過2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6月7日09時00分至2024年6月14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技術資料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6月28日13時00分,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登錄“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遞交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遞交時間即為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時間。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招投標形式,投標人不參加現場開標,投標人在開標時間可以登陸“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開標大廳(http://hbbjm.hebpr.gov.cn:9090/BidOpening)”按時完成投標文件解密、確認工作,并可在開標直播大廳觀看開標視頻直播。5.2款修改為: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電子交易平臺完成上傳的、未按要求進行加密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請投標人按要求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官網”、“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張家口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網站”、“河北交投招標與采購服務平臺”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張家口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河北合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址:張家口市經開區金悅廣場七號樓 | 地 址:石家莊市長安區北二環東路78號 |
郵 編:075000 | 郵 編:050000 |
聯系人:白先生 | 聯系人:王偉、唐海燕 |
電 話:0313-5917079 | 電 話:0311-85057089 |
8.附件
附件1:資格審查條件
附件2: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規則與程序
附件3、評標辦法
資質要求 |
設計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2)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公路行業甲級資質或公路行業(公路)專業甲級資質。 施工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2)具有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頒發路基路面養護甲級資質或具有交通主管部門頒發的“二類甲級”公路養護工程施工從業資質; (3)具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所有成員總數量不得超過2家,聯合體應滿足本項規定的資格條件。 |
附錄2 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財務要求 |
(1)承諾為本合同所提供的營運資金(以經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最新財務報表(2023年度)中:營運資金=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以年末數計算)以及為本項目而專門開具的銀行信貸證明總和不得少于2000萬元。 (2)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應滿足本項規定的資格條件。 |
附錄3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業績要求 |
(1)設計業績:近5年內(2019年6月1日至今,以施工圖批復日期為準)至少完成過1項高速公路養護工程(含路面)施工圖設計項目; (2)施工業績:近5年內(2019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一階段竣(交)工日期為準)至少完成過1項合同額不少于3000萬元的高速公路養護工程(含路面)施工項目。 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應滿足本項規定的資格條件。 |
附錄4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信譽要求 |
(1)投標人在近1年(2023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養護工程項目中違約而被驅逐或因投標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養護工程合同被解除。 (2)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滿足本項的資格條件。 |
附錄5 資格審查條件(設計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總工最低要求)
崗位 | 數量 | 資格標準 | 在崗要求 |
設計負責人 | 1 | 高級工程師,近5年內(2019年6月1日至今,以施工圖批復日期為準)至少擔任過1項高速公路養護工程(含路面)施工圖設計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 | / |
項目經理 | 1 | 工程師,具有“公路工程”專業的“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注冊單位須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具有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登記單位須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 近5年內(2019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一階段竣(交)工日期為準)至少擔任過1項合同額不少于3000萬元的高速公路養護工程(含路面)施工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 | 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
項目總工 | 1 | 高級工程師,具有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登記單位須與投標人單位名稱一致。 近5年內(2019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一階段竣(交)工日期為準)至少擔任過1項合同額不少于3000萬元的高速公路養護工程(含路面)施工的項目總工或項目副總工。 |
附件2: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規則與程序
參與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各方當事人(以下簡稱“各方”)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則:
(一)各方必須嚴格遵守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二)確定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活動在招標人的主持下進行,招標人做好影像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用于隨機抽取的器具由招標人提供;
(四)各方必須嚴格遵守現場紀律,確保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活動有序進行。
二、確定隨機抽取代碼球
用抽取器具隨機確定抽取代碼球一套,作為本次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的代碼球。
三、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和所需參數
(一)本次招標共設置三種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詳見評標辦法)。在投標文件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開標現場,使用抽取器具隨機確定一種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作為本次評標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將編號為1~3的代碼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隨機抽取1個代碼球,1號球代表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1;2號球代表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2;3號球代表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3。
(二)根據隨機確定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在投標文件第一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開標現場,用抽取器具隨機抽取評標基準價計算所需的參數K。
1、如果抽取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為方法1,則需要抽取評標基準價系數K。
K取值范圍為0.980、0.985、0.990、0.995。將編號為1~4的代碼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隨機抽取1個代碼球,1號球代表K值為0.980;2號球代表K值為0.985;3號球代表K值為0.990;4號球代表K值為0.995。
2、如果抽取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為方法2,則需要抽取最高投標限價所占比例系數K。
K取值范圍為0.10、0.15、0.20、0.25、0.30。將編號為1~5的代碼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隨機抽取1個代碼球,1號球代表K值為0.10; 2號球代表K值為0.15;3號球代表K值為0.20;4號球代表K值為0.25;5號球代表K值為0.30。
3、如果抽取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為方法3,則不需要抽取系數,直接計算評標價去掉n1個最高評標價和n2個最低評標價后平均值直接作為評標基準價P。
四、如果遇到抽取器具發生故障,導致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過程中斷時,招標人應及時宣布發生故障之前的隨機確定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結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隨意處理抽取器具,并請招標人對故障發生情況進行書面確認。故障排除或更換抽取器具后,招標人應宣布繼續后續的抽取程序。
附件3:評標辦法
條款號 | 條款名稱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1 | 評標辦法 |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委員會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規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綜合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綜合評分相等時,評標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 (1)評標價低的投標人優先; (2)承包人實施計劃部分評分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3)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要求的施工業績累計合同金額高的優先。 |
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工程質量、安全目標、工期、設計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總工; b.投標函附錄的所有數據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形式、時效和內容提供了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3.4.1款規定。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6)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聯合體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 (7)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 (8)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中未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9)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10)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1)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個信封(暗標)評審標準: (1)承包人建議書、承包人實施計劃(投標文件暗標部分)編制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3款的規定。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字、投標人的單位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報價中的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和各分項最高投標限價。 (4)投標報價中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 (6)投標人未提交調價函。 (7)價格清單中的投標報價和投標函大寫金額報價一致。 |
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或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的財務狀況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投標人的業績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6)投標人的設計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7)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第1.4.4項或第1.4.5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8)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6項規定。 (9)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獨立參與投標的,投標人未同時參加聯合體投標。 |
2.2.1 | 分值構成(總分值100分)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分分值構成: 承包人建議書(暗標):20分 承包人實施計劃(暗標):25分 資信業績部分:5分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分分值構成: 評標價:50分 |
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在第二個信封開標現場,招標人將當場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 (1)評標價的確定: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 (2)評標價平均值的計算: 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4項規定開標現場被宣布為不進入評標基準價計算的投標報價之外,所有投標人的評標價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評標價平均值。 (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按照抽取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計算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本次招標共設置以下三種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在開標現場隨機確定一種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作為本次評標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1.方法1:評標基準價P=評標價去掉n1個最高評標價和n2個最低評標價后平均值×評標基準價系數K。 K為開標現場隨機確定的隨機調節系數,取值范圍為0.980、0.985、0.990、0.995。 2.方法2:評標基準價P=最高投標限價×K+評標價平均值×(1-K)。 K為開標現場隨機確定的最高投標限價所占比例系數,取值范圍為0.10、0.15、0.20、0.25、0.30。 3.方法3:評標價去掉n1個最高評標價和n2個最低評標價后平均值直接作為評標基準價P。 N為評標價的個數;n1、n2的取值: 當 N﹤6時,n1、n2均取0; 當6≦N<10時,n1、n2均取1; 當10≦N<20時,n1、n2均取2; 當20≦N<30時,n1、n2均取4; 當30≦N<50時,n1、n2均取6; 當50≦N<70時,n1、n2均取8; 當70≦N<100時,n1、n2均取10; 當N≥100時,n1、n2均取12。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招標人計算的評標基準價進行復核,存在計算錯誤的應予以修正并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除此之外,評標基準價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任何因素發生變化。 當所有投標價都高于最高投標限價和各分項最高投標限價時,招標人將重新招標。 |
2.2.3 |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100%×(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
2.2.4 | 評分標準 | (1)承包人建議書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2)承包人實施計劃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3)資信業績部分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4)評標價評分標準:見本表后具體評分標準; |
3 | 評標程序 | 本款修改為: 3. 評標程序 3.1 第一個信封初步評審 3.1.1 評標委員會可以要求投標人提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3.5.1 項至第 3.5.6 項規定的有關證明和證件的原件,以便核驗。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 2.1 款規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2 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 3.2.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 2.2 款規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進行打分,并計算出各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承包人建議書計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承包人實施方案計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資信業績部分計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5)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其他部分計算出得分E。 3.2.2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 A+B+C+E。 3.3 第二個信封開標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結束后,招標人將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5.1 款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對通過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的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開標。 3.4 第二個信封初步評審 3.4.1 評標委員會依據本章第 2.1.1 項、第 2.1.3 項規定的評審標準對投標文件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進行初步評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2 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評標委員會按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修正的價格經投標人書面確認后具有約束力。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價格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當單價與數量相乘不等于合價時,以單價計算為準,如果單價有明顯的小數點位置差錯,應以標出的合價為準,同時對單價予以修正; (4)當各子目的合價累計不等于總價時,應以各子目合價累計數為準,修正總價。 3.4.3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若超過最高投標限價,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4.4修正后的最終投標報價僅作為簽訂合同的一個依據,不參與評標價得分的計算。 3.5 第二個信封詳細評審 3.5.1 評標委員會按本章第 2.2.4(4)目規定的評審因素和分值對評標價計算出得分D。評標價得分分值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標人綜合得分=投標人的商務和技術得分+D。 3.5.3 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并否決其投標。 3.6 投標文件相關信息的核查 3.6.1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投標人以下信息進行查詢: (1)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https://hwdms.mot.gov.cn)”公路工程設計企業名錄(適用于設計企業,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除外)的復核結果一致; (2)投標人的設計項目業績詳細信息網頁截圖的內容與“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https://hwdms.mot.gov.cn)”的復核結果一致; (3)所附設計負責人業績的網頁截圖復印件與“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https://hwdms.mot.gov.cn)”的核查結果一致,并滿足招標文件資格審查條件要求; 所附項目經理一級注冊建造師信息的網頁截圖復印件與“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http://jzsc.mohurd.gov.cn/)”核查的結果一致,并滿足招標文件資格審查條件要求。項目經理的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注冊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所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網頁截圖復印件與“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企業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信息公共平臺查詢網站(http://219.143.235.78:8080/khglui/) ”核查的結果一致,并滿足招標文件資格審查條件要求。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登記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 (4)投標人信用情況網頁截圖內容與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失信被執行人、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均不含分公司)的復核結果一致。 前述(1)、(2)、(3)、(4)項如投標人未提供相關網頁截圖或所附截圖與復核結果不一致導致不能滿足資格評審要求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投標人應當及時核查并更新政府網站公開的相關信息,并承擔由于信息填報不完整或者不準確等原因導致投標可能被否決的后果。相關信息由投標人填報的,其真實性由投標人負責,經查證與事實不符的,視為投標過程中的弄虛作假行為,按相關規定處理。 3.6.2 評標委員會應對在評標過程中發現的投標人與投標人之間、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存在的串通投標的情形進行評審和認定。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b.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c.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中標; d.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e.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a.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b.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c.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d.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e.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f.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個人的賬戶轉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a.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b.招標人直接或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c.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壓低或抬高投標報價; d.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e.招標人明示或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f.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a.使用通過受讓或租借等方式獲取的資格、資質證書投標; b.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c.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業績; d.提供虛假的項目經理或主要技術人員簡歷、勞動關系證明; e.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f.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3.7 投標文件的澄清和說明 3.7.1 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容、明顯文字或計算錯誤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投標人不按評標委員會要求澄清或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否決其投標。 3.7.2 澄清和說明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3.7.3 評標委員會不得暗示或誘導投標人作出澄清、說明,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或說明,直至滿足評標委員會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標文件規定的或給發包人帶來未曾要求的利益的變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評標時不予考慮。 3.8不得否決投標的情形 投標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12.3 項所列情形的,均視為細微偏差,評標委員會不得否決投標人的投標,應按照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12.4 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3.9 評標結果 3.9.1 除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評標委員會按照綜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 3.9.2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標報告。 |
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 評分標準 |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因素 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 分值 | |
2.2.4(1) | 承包人建議書(暗標) | 20分 | 對招標項目的理解和總體思路 | 5分 | 對招標項目的理解和總體思路合理,清晰準確,得4.0(不含)-5.0分; 對招標項目的理解和總體思路較合理,得3.0(不含)-4.0(含)分; 對招標項目的理解和總體思路基本合理,得3.0分。 |
設計工作方案 | 10分 | 設計方案優,設計圖紙適合現場條件、滿足施工要求,得8.0(不含)-10.0分; 設計方案較好,設計圖紙能滿足施工要求,得6.0(不含)-8.0(含)分; 設計工作方案和設計圖紙基本合理,得6.0分。 | |||
設計質量保證措施、進度保證措施 | 3分 | 保證措施具體、全面合理,得2.4(不含)-3.0分; 保證措施較具體、較合理,得1.8(不含)-2.4(含)分; 保證措施一般,得1.8分。 | |||
合理化建議 | 2分 | 合理化建議科學合理,得1.6(不含)-2.0分; 合理化建議較合理,得1.2(不含)-1.6(含)分; 合理化建議一般,得1.2分。 | |||
2.2.4(2) | 承包人實施計劃(暗標) | 25分 | 總體實施方案 | 5分 | 內容完整,編制科學合理,指導性強,得4.0(不含)-5.0分; 內容較完整,編制較合理,指導性較強,得3.0(不含)-4.0(含)分; 設計方案一般,設計圖紙基本滿足施工要求,得3.0分。 |
項目實施要點 | 6分 | 內容完整,編制科學合理,指導性強,得4.8(不含)-6.0分; 內容較完整,編制較合理,指導性較強,得3.6(不含)-4.8(含)分; 內容基本完整,編制基本合理,指導性一般,得3.6分。 | |||
工期保證體系及保證措施 | 3分 | 措施完善,科學合理,實施性強,得2.4(不含)-3.0分; 措施較完善,措施較合理,實施性較強,得1.8(不含)-2.4(含)分。 措施基本完善,措施基本合理,實施性一般,得1.8分。 | |||
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保證措施 | 5分 | 措施完善,科學合理,實施性強,得4.0(不含)-5.0分; 措施較完善,措施較合理,實施性較強,得3.0(不含)-4.0(含)分; 措施基本完善,措施基本合理,實施性一般,得3.0分。 | |||
環境保護、水土保持保證、文明施工體系及保證措施 | 3分 | 措施完善,科學合理,實施性強,得2.4(不含)-3.0分; 措施較完善,措施較合理,實施性較強,得1.8(不含)-2.4(含)分。 措施基本完善,措施基本合理,實施性一般,得1.8分。 | |||
項目風險預測與防范,事故應急預案 | 3分 | 措施完善,科學合理,實施性強,得2.4(不含)-3.0分; 措施較完善,措施較合理,實施性較強,得1.8(不含)-2.4(含)分。 措施基本完善,措施基本合理,實施性一般,得1.8分。 | |||
2.2.4(3) | 資信業績 | 5分 | 類似項目業績 | 5分 | 滿足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得3分; |
近5年內(2019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一階段竣(交)工日期為準)完成過1項合同額不少于3000萬元的高速公路養護工程(含路面)施工項目得2分,最高得2分。 | |||||
2.2.4(4) | 評標價 | 50分 | 評標價得分計算公式: (1)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5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5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評標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1=0.6;E2是評標價每低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2=0.3。 評標價最低得分為0分,評標價得分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
注:1、各評分因素得分應以評標委員會各成員的打分平均值確定,匯總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承包人建議書和承包人實施方案各評分因素細分項缺項,則該項得0分。